临沂市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石洪增前几天,一个男孩发短信问我:有性欲望怎么办?打手枪是不是不道德。后来核实了一下年龄,这个男孩十六岁。这个问题,是每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必然碰到的问题,本来是一个常识问题,但是学校及社会的性教育,始终是个短板,不能面对存在的实际问题。家庭之中父母的教育,就我个人的观察,家庭与家庭之间,教育方式和观点差距甚大,而且和父母的职业和文化几乎无关。上网一搜,各种观点五花八门,孩子会无所适从。你肾虚了的广告又铺天盖地。孩子心里纠结,就是必然的了。重则造成心理问题,轻则影响学习。学校教育,已经有教材。我个人认为,应当从小学五六年级(好像国外开始教育年龄还要早)开始教育,初中分开男女生,高一年级给男女学生分开办讲座。高二年级以后,就不需要再集中教育,个别问题个别解决。如果学校教育到位,完全可以代替家庭教育,家庭教育应只是学校教育的补充,不能和学校教育观点不一致,这样才能不造成学生的认知冲突。社会文化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,网络首当其冲,传统文化中把自慰和道德联系在一起,把肾和性联系在一起,并没有科学依据。但有人把肾和性放在一起当科学宣传,且有人当做职业广告,夸大其词。导致个别孩子偷买药吃,对孩子健康不光没有帮助,反而有害。就以上情况而言,只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才能抵制社会上的不良影响,叫一个未成年人去分辨正确与错误是有困难的。我们作为心理医生,会如实的告诉这个学生,有欲望是正常的,没有欲望才是医生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。打手枪和道德没有关联,和睡觉大小便一样,是自己的事情。想打就打,不想打就不打。
写下了这个题目,想起了推荐使用“同性爱”这个词的医学专家。他是国内知名专家,多年来一直从事男男同性恋艾滋病感染的干预工作,曾以“同性爱”为书名写下了专著。但同性爱的名字似乎未被媒体,广大群众和专业人士广泛认可,在各种文章及口语中,同性恋仍在广泛使用,反倒是同性爱的说法有点另类。不过,我本人倒是很以为然,称作同性爱,应该更人性化一些,更能体现医学敬畏生命的宗旨。人应该尽可能地发展自己的所有能力,并应用尽可能广泛的物质和精神自由,为真诚地对待自己,同情及帮助周围所有的生命而努力。道德始终应该是医学发展的支点。笔者曾在某繁华都市与一出租车司机有过一段简短对话,晚上,华灯初上,霓虹闪烁,当车过一公园门口时,发现了同行的同性恋人,司机顺口说:太恶心。我默然无语了。实际上,同性爱从古至今就没有消失过,不管是什么民族,也不管是社会的什么阶层,同性爱是始终存在其中的。据调查,同性爱者在成年男性人群中的存在比例大约为3%到5%,女性同性爱稍少一点,大约为这个比例的一半。自然界的运动从来就不是单一模式的,同性爱现象也存在于动物界。同性爱者中有不少优秀杰出的人士。国外远有苏格拉底、达芬奇、柴可夫斯基、培根,米开朗基罗、果戈里、王尔德等我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名人,近代也有诸如著名英国音乐家艾尔顿·约翰,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等。中国的同性爱名人有记录的就有四十多人,从齐景公到汉武帝,从前秦皇帝苻坚到清代文人郑板桥,均为好男风者。如有兴趣,可上网搜索,熙熙攘攘,蔚为大观。但社会对同性相爱现象的认识,从有文字记录以来,大多数时间是不那么友好的。孔子说,食色性也,本来是很自然的事,吃可以堂而皇之,大张旗鼓,色则不那么冠冕堂皇,不免表现的扭扭捏捏,甚至遮遮掩掩了。要吃就吃,可直奔主题,但凡与性相联系的事,就不是一个人的事了。你想别人不想,就不可能做成,要想做成,就需要沟通,眉来眼去,打情骂俏,即使双方有意,还要顾及法律及伦理。因此,难免曲曲折折,目的还不一定实现。如此复杂的事情,放眼看看古今中外的文学、艺术创作中以异性爱为主题的作品中对爱情的描写,历来被主流文化认同的异性爱,还有那么多痛苦和眼泪,甚至是流血与付出生命。对同性爱者来讲,真的是一部苦难史了,这之中,有多少人类的苦难发生,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。从医学的角度看,他们的性取向为同性,不能完成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遗传,而且是人群中的少数。这种现象为何出现一直是个谜。近代医学研究,也无一致和准确的结论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,除了他们不喜欢异性之外,其他与一般人毫无二致。人类进化的历史几百万年,有确切文字记载的历史两千余年。文明正在进步。对同性相爱现象的认识,不同的文化、宗教、民族之间有差异,实乃常事。纵观历史,完全可以理解。不能要求横向一刀切,所有看法都一致,于内于外都是一个道理。好在我们的宽容度正在增加。自2001年起,中国精神医学界,已不再将同性恋现象作为一种疾病对待。他们正在取得文化认同,但路仍将遥远。还是那句话,自然界的运动从来都不是单一模式的,而且充满了变数。当人们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断地追求新的感觉时,有时会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。艾滋病毒的出现,不管对异性爱还是同性爱,都敲响了警钟。艾滋病毒是不认识男人和女人的,只要有机会,它就能感染人类,而且危害较大的是,感染后有一个较长的潜伏期,也就是说无任何临床表现,如果不到医疗机构检查,就不能发现被感染了病毒,但是有传染性。他(她)可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传染别人,使别人也感染上这个生命的杀手。而且目前尚无根治的药物。虽然如此,此病是可以预防的。对同性爱及异性爱都一样。在性活动时,考虑到还有传染疾病的可能,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完全可以能够保护自己。当然,最好的办法是单一性伴侣,防止多性伴活动。对同性爱来讲,就显得更重要,由于不被主流文化认同,性伴难求,性活动就是地下活动,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打一枪换一个人,危害莫大于此,在性活动中,“安全、健康、和谐”六个字应是始终遵循的原则。写到此,回到本文题目,必须尊敬生命,日月轮回,自然精华创造了人类。人类应该严肃的对待自己,同时牢记自己应负的责任。作为一个社会的人,既是一个受助者,也是一个助人者。无论是对待自己还是对待他人,还是对待自然界,都要在自己的行为中体现生命的教养。有思想的人必须象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,在自己的生存奋斗中体验到其他生命的存在价值。对一个医生来讲,保存生命,发展生命,促进生命实现自我价值,此乃至高无上之善。
临沂市人民医院心理科石洪增中国的传统文化,是不讨论死亡的。死是个不吉利的字眼,虽然当皇帝的可以为自己修坟墓修上几十年,但在主流文化中,却避讳谈论“死”这个问题。早先,人们希望长生不老,后来才明白,死亡对人类来讲,是不可抗拒的规律。人们渴望死后复活,或认为死后进入了另一个世界,灵魂仍有各种需要,于是给死人陪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。只是到了近代,人们对死亡的认识才越来越明白,现代给死人厚葬,是做给活人看的,就不是为了死人了。对死亡的认识,是一个发展的过程。当年孔老夫子讲:未知生,焉知死。孔子是主张活在当下,做好生的事情。他老人家也讲过:敬鬼神而远之。所以又说: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。他的思维方式,虽然不是无神论的主张,但不谈死亡,不谈鬼神,只注意今生今世,倒也非常实在。不敢说孔子的思想完全影响了国人的思维,他去世后,也还有另外的观点,但是二千多年来,文化传统上对死亡问题的回避习惯,一直深入到民间。怎么看待死亡,是需要认真研究的,因为这是迟早的事情。自然法则,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,对那些身患癌症或其他不治之症,生命即将走向终点的人,做好思想准备,才能更好的度过有限的生命。古代哲学观点对死亡的认识,我个人认为,当属庄子的观点为上。庄子晚生于孔子,大约和孟子同时代,庄子一书中有一个有名的故事,现摘录于下:庄子妻死,惠子吊之,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。惠子曰:“与人居,长子,老身,死不哭亦足矣,又鼓盆而歌,不亦甚乎?”庄子曰:“不然。是其始死也,我独何能无概然!察其始而本无生,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,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。杂乎芒芴之间,变而有气,气变而有形,形变而有生,今又变而之死,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。人且偃然寝于巨室,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,自以为不通乎命,故止也。”庄子的行为,是寓言故事的夸张还是事实,已无法考证,敲盆唱歌不可为,过度悲伤也不适宜,亲人亡去,表达悲伤,是正常的情绪反应。我所欣赏的,是庄子对死亡的看法:生命本来生于自然,是宇宙中物质运动的方式及结果。我们不能确定何时来,当然也就无法判断生命何时去,当一个生命停止时,物质已经改变了运动的方式,仍存在于宇宙中。来也于大荒,去也于大荒,我们感叹的是造化的神奇。我非常同意曾经看过的一篇短文中的观点,作者认为在生命的句号之前应加一个逗号,我们应当停下来思考一下,如何面对死亡。对死亡的恐惧,是生命与生俱来的,也是生命的基因赖以延续的保证,如果没有这个本能,生命就不可能在自然界繁衍,之所以繁衍到今天,是所有具有生命的生物体,都有规避死亡,保护自己,繁衍生命的能力。人应是尊敬生命的生物,在生存的发展中,只有人类统治了地球,而且正在向外星球扩展,所以,人们大可不必为了自己怕死而自卑,从生物学意义上讲,人人都是怕死的,只有对死亡的恐惧与焦虑情绪,才能调动起人类最大的才智与能量,去与自然界及人类自己较量,才能战胜对手,保存自己。从古至今,多少英雄壮举,皆因于此,至于人类集体中个体的人,如何面对死亡,则要看当时所处环境如何影响了生命的选择。生命本身有意义吗?生命的本身是没有意义的,要说意义,是生物进化的意义。生命的存在如同大自然中任何一件物体的存在一样,是自然而然的。个体生命的意义是生存过程中自我赋予与认同的,生命被赋予意义,是人类社会化的结果,她可以使人存在的更加辉煌,也可以使自我心理更加坚强。基于以上所述理由,我们应当尊敬死亡,尊敬死亡就像尊敬生命一样,本身就是对生命的尊重。生者对死者要尊重,对死者或者将要死亡的人更要尊重,这个过程,也是人对自己的尊重,人类的死亡既然回避不了,对死亡的尊敬也是必然的。人类的死亡,除掉意外原因导致生命的突然终结外,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原因:一是老死:人类在生存过程当中,作为个体的生命,寿命长短是不一致的。社会学的统计是个大概数,它并不能提供个人生命的准确时间依据。但就目前来说,六十岁以后,进入老年,各种疾病增多,最后寿终正寝,则是一个必须经过的过程。老人的心态必须平和,不管是穷是富,子女是否成才,作为一个老年人,都应当保持不愤世嫉俗,不攀比争强,甘心吃自己碗里的饭,只要衣食足且三餐清淡,利于健康,就一好百好了。当然,如果能发挥余热,为社会继续做贡献,利己且能利人。可以做力所能及的工作,也可以继续管理企事业,也可以手握权柄,呼风唤雨,都可以为之。但切莫忘记,自然法则对任何人都无例外,要保持平常心,一步一步走向终点,生命是和谐的,心情是坦然的,死亡也就是自然的,需要停止呼吸的那一刻,会自然到来。二是病死:患了不治之症,虽英雄壮志,也只能卧于三尺病榻之上,经受疾病的煎熬,忍受心灵与肉体的痛苦,等待死亡那一刻的到来。此种过程,对于死者,除肉体痛苦外,莫难过于心情之煎熬,从心理学角度看,人患不治之症,是一种应激事件,一般的心理过程,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:一是否认期。不相信自己患了不治之症,于是反复就诊求证,此时患者亲人也会有类似心理。二是抗争期。当疾病被证明诊断无误后,家人和患者会不惜一切力量,报一线希望,努力治疗。三是接受期。在治疗阶段,病情会有反复,家中经济状况一般来讲会明显下降,患者及亲属会慢慢接受治疗不好的现实,从疾病本身发展去考虑,死亡被提上议事日程。四是等待期,治疗转向提高生存质量,等待死亡的到来。病死的等待期长短不一致,现代医学的发展可以使人类与疾病共存活。控制疾病发展,延长寿命,提高生活质量,是现代医学的任务之一。谈到死亡,不能不谈到自杀和安乐死。因为这是除病死之外的死亡原因之一。自杀的原因是复杂的,人与动物都有这种行为,应列入非正常死亡之列。是社会和家庭、个人都需要避免的事情。安乐死,一直是世界上讨论的热门问题。实际上,安乐死是应该尊重的,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,才是令人尊敬的死亡:一是脑死亡的病人,现代医学证明,大脑无生物电活动,患者无任何个人意识及思维活动,应当由他的直系亲属决定是生存还是死亡。二是思维健全,但自己决意死亡。我个人认为必须具备以下标准:a)完全无生活能力,不能对自己的生存哪怕有基本的功能,而且患者感到了内心的痛苦。b)有基本的生活能力,现代医学证明为不治之症,生存每一秒都存在巨大痛苦,患者不能耐受。思维健全而决意告别人世的这两种情况,应当有心理医师或精神医师的帮助,确认患者的思维清晰、符合逻辑,且无精神疾患及心理障碍,死是为他人着想,才是令人尊敬的死亡。死亡既是不可避免的,就需要坦然对待之,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,都珍惜生命的存在,过好每一天,让生命发挥出灿烂的光彩,内心和谐坦荡,死亡的到来,就自然而然了。让我们尊敬生命,同时也尊敬死亡。以自己的生存之艰难,体验他人的生存之艰难,以个人对死亡的恐惧,体验他人生命的宝贵,尽自己所能,帮助他人,减轻人类的心灵和躯体的痛苦,适应生命的存在,助人助己,完善生命,为医者,善也在此。